论垃圾焚烧发电与数据中心建设组合的能评合规性考量

一、综述

1、垃圾焚烧发电属于绿电,可核发绿证,有助于解决能耗指标问题。

2、垃圾焚烧发电其低碳属性有待商榷。

3、“垃圾焚烧发电+数据中心”属于“新建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等协同布局”,“鼓励有关地区探索开展数据中心绿电直供”。

4、 “垃圾焚烧发电+数据中心”模式在立项能评阶段的政策合规性考量:

①垃圾焚烧发电属于生物质发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可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②数据中心利用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绿电,能耗总量可能不占用当地区域“能耗双控”的能耗总量指标,有利于项目立项审批。

③数据中心溴化锂机组利用垃圾焚烧厂余热制冷取代用电制冷,可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制冷系统能耗。

二、“垃圾焚烧发电”绿电属性及低碳属性

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2023年7月25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308/t20230803_1359093.html

三、规范绿证核发

(五)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其中:

对集中式风电(含海上风电)、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含光热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绿证收益归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所有,交易方式不限;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证收益等额冲抵中央财政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属于市场化交易的,绿证收益在中央财政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

 

2、《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

https://www.nea.gov.cn/20250318/78dbc76b24434bd9ae9db87c3e1f18eb/c.html

31.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可以核发绿证吗?

答:《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核发范围包括生物质发电项目。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属于生物质发电范畴,可以核发绿证。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2025年3月6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503/t20250318_13966

二、稳定绿证市场供给
(二)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稳步推动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2022年11月14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1/29/content_5729354.htm

(二十四)完善政策支撑。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优先纳入绿电交易。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依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鼓励结合垃圾分类探索推进差别化收费政策,创新收缴方式,有效提升收缴率。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的财税优惠政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垃圾焚烧发电,究竟算不算“绿电”?

链接地址:

https://zhuanlan.zhihu.com/p/649015351

早在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指出: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优先纳入绿电交易。

从《通知》可以看出,光伏、水电、风电、地热、海洋、生物质发电属于核发绿证的范围。显然“生物质发电”是“绿色电力”,而“垃圾焚烧”属于“生物质发电”。

如果焚烧原生垃圾,其中的生物质焚烧发电(如厨余垃圾、纸张、木竹等)可以认为是绿电,是碳减排行为的话,那么垃圾分类后焚烧物料的改变后应当对焚烧属性重新考量。

以上海市为例,垃圾分类推行后,干垃圾(其他垃圾)中橡塑类占比达到了41.73%,显然这一焚烧物料的属性不能简单的认为“垃圾焚烧发电就是绿电行为,就是碳减排行为”。

 

6、双重降碳路径:垃圾焚烧发电!碳排放怎么算,属于绿电吗?

链接地址:

https://zhuanlan.zhihu.com/p/715082055

垃圾焚烧发电作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一种手段,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垃圾围城”问题,还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发电能在较短时间内将垃圾转变为二氧化碳和热能,既能避免填埋过程的甲烷排放,又能通过热能回收发电而代替化石燃料,具有“控制甲烷排放+代替发电”的双重碳减排效果!但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的碳排放问题,以及是否属于绿电范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取绿证案例

2023年12月,中国环保杭州公司取得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的“绿色电力证书”,成为浙江省首个取得该证书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目前,杭州公司已将4120.8万千瓦时电转化为“绿色电力证书”,相当于获得二氧化碳减排指标2.43万吨交易量。

2024年1月19日,绿色动力首开垃圾焚烧发电“绿证”交易以来,至少已有5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功获发绿证并上架交易,分别是:绿色动力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峰环境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生物质发电项目、中节能杭州绿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海创绿能湄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旺能环境湖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7“国补退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如何增收?

链接地址: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704597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收益主要来自垃圾处置费和上网电费,还依靠政府补贴。2020年9月,实施了快15年的“国补”开始退坡,中央补贴逐年退出。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从绿电、绿证交易中获取的收益,能否弥补“国补退坡”产生的影响尚无定论。一方面,政策上尚需破题“隔墙售电”,就近销售绿电可使企业收益增加,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尽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但由于绿证价值不高、需求不足,即使企业获得绿证也难以卖给市场“变现”。有企业呼吁,希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来通过参与碳市场交易,获取更多收益。

发电+供热”模式也可增加收入

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会产生蒸汽,可通过铺设管道输送给附近企业使用,实现循环经济的同时,企业也可从中获益。比如,蒸汽可供就近的造纸厂、预制菜生产时使用。

 

8、《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2020年01月20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03/content_5474144.htm

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

(二)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对于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的存量项目,财政、能源主管部门将在补贴优先兑付、新增项目规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成本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9、《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2020年09月29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21/content_5552978.htm

一、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

(三)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

三、补贴标准

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10、政策解读|4号文补充通知中有关生物质发电问题答疑

链接地址: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1778603019272932

Q3. 生物质发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是如何确定的?

A答:生物质发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82500小时)是价格主管部门当初在测算各类生物质发电标杆电价时所采用的边界条件。即在测算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电价0.75元/kwh、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0.65元/kwh、沼气发电度电补贴强度0.25元/kwh时所采用的计算补贴电量小时数。

 

11、垃圾焚烧行业(四)垃圾焚烧发电与 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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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uanlan.zhihu.com/p/377679941

垃圾焚烧发电可实现温室气体(GHG)减排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温室气体(GHG)减排:

(1)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

(2)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热能进行发电,将替代以火力发电为主的电网同等的电量,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三、数据中心对绿电的政策要求

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5〕16号)——2025年02月27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2/content_7007276.htm

三、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统筹新能源与重点产业优化布局,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在工业、交通、建筑、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和光伏建筑一体化,更好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拓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应用。持续深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洗选高质量发展,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炭矿区采煤采气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依托重点油气产区加快发展二氧化碳驱油及封存。积极推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和落后产能淘汰。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0号)——2024年07月03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7/content_6964165.htm

(二)严格新上项目能效水效要求。

到2025年底,新建及改扩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25以内,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项目电能利用效率不得高于1.2。

(四)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将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和方案作为节能审查重要内容,逐年提升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具备稳定支撑电源和灵活调节能力的基础上,引导新建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等协同布局,提升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鼓励数据中心通过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鼓励有关地区探索开展数据中心绿电直供。到2025年底,算力电力双向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

四、“垃圾焚烧发电+数据中心”模式实践

1、垃圾焚烧发电+智算中心:下一个绿色风口来了?

链接地址:

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86427-1.html

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一个新兴的热点正逐渐崭露头角——智算中心。这一创新模式不仅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为数据中心的低碳转型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成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

垃圾焚烧发电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显著的低碳属性。其电力输出被视为绿电,能够满足数据中心对绿电的规模化需求。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到2025年底,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的绿电占比须超过80%。垃圾焚烧发电的稳定性优势也十分突出,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受季节波动影响较小,其电力输出的稳定性显著优于风能、太阳能等间歇性能源,能够为数据中心提供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智算中心的出现,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和发展机遇。

在国内,已有项目落地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3月7日,“浦东环保能源”官方微信介绍了其正在打造的上海黎明智算中心,该项目致力于成为上海最低碳排放和最低PUE的智算中心标杆。黎明智算中心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设计总功率为18MW,配置了48kW液冷及12kW风冷机柜,能够满足通算与智算的全场景应用。项目融合了“厂内绿电”“光伏+储能”“溴化锂制冷技术”“LNG余冷技术”等多项绿色低碳技术,可大幅降低PUE,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双收益。该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将于2025年10月具备交付条件。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而言,与智算中心的合作不仅可以向其销售绿电和绿热,还能显著提升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积极布局智算中心业务。

3月15日,龙湾区人民政府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了项目签约仪式。此次战略合作以“智算赋能、绿色转型”为核心,通过构建“一中心一实验室一标杆多场景”体系,加速人工智能与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以智算中心为基石,联合实验室为引擎,示范标杆为引领,应用场景为载体,共同打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范式。

除了伟明环保外,军信股份也在智算中心领域有所布局。

3月3日,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军信环保(吉尔吉斯)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第二大城市奥什市在长沙签订了《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该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每日2000吨,并将根据奥什市政府收集和运输的垃圾数量逐步扩建,涵盖绿电中心、供热中心和算力中心。

其中,算力中心是项目的一大亮点,它借助绿电为算力设备供电,并运用蒸汽制冷等前沿技术,有效降低算力附属设备的能耗。项目建成后,不仅将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极大改善当地人居环境,还将为当地提供绿色电力、热能及算力服务。

在市场层面,垃圾焚烧企业在智算中心方面的布局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多家环保上市公司纷纷回应并积极探索相关业务。

高能环境:垃圾焚烧发电能满足数据中心对绿电的规模化需求

高能环境表示,公司已基于目前稳定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积极拓展相关合作机会,契合政策导向开拓发展空间,提升经济效益,开辟新的增长曲线。

中科环保:智算中心和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双向赋能

中科环保表示,智算中心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智算中心和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双向赋能。垃圾焚烧是绿电供能,解决能耗指标问题,优化智算中心PUE,助力智算中心迈向100%可再生能源的“零碳数据中心”或“低碳数据中心”。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蒸汽可用于制冷环节,替代传统电力驱动的压缩式制冷系统,助力智算中心降低能耗。

天源环保:积极探索 垃圾焚烧发电与IDC的绿色能源协同

天源环保表示,公司始终围绕国家“双碳”战略与数字化发展要求,深化业务协同与技术赋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积极探索与IDC的绿色能源协同:利用焚烧发电项目绿电直供潜力,结合余热制冷降耗、厂区空间资源等优势,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伟明环保:积极对接数据中心领域的合作机会

伟明环保表示,目前,国内已有相关合作案例成功落地,公司也将积极对接数据中心领域的合作机会,深入挖掘垃圾焚烧电项目的业务增长潜力,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垃圾焚烧智算中心的兴起,是环保与科技深度融合的生动体现。它不仅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也为数据中心的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随着更多项目的落地和企业的参与,这一创新模式有望在未来的绿色低碳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2、新机遇!垃圾焚烧发电引领“智算中心”绿色转型!

链接地址:

https://huanbao.bjx.com.cn/news/20250306/1430627.shtml

早在2024年7月,浦发环保所属黎明智算中心项目就顺利开工,进入建设阶段。黎明智算中心位于浦发•零碳绿谷设计总功率18mw,规划高密度机柜运营模式,单机柜功耗部署规格包括8kw-10kw、20kw、30kw。项目在能源利用上,采用厂内蒸汽和热水等余热资源并配套溴化锂机组,二期供能还将引入lng相变余冷。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同时,将“厂内绿电”“光伏+储能”“溴化锂制冷技术”“lng余冷技术”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落地,致力于将本项目打造成超低电能使用效率(pue)值的“零碳智算中心”。

而上文提到的“厂内绿电”就是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20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电能,直供黎明智算中心70%绿电,从而解决普通数据中心高能耗及碳排放问题。

在近日军信股份全资孙公司签订的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框架协议中也提到,奥什市垃圾科技处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绿电中心(通过垃圾焚烧发电)、供热中心(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蒸汽提供热能)和算力中心(利用绿电为算力设备供电以及利用蒸汽制冷等技术降低算力附属设备能耗)。

这也说明垃圾焚烧绿电提供算力服务的重要性得到提升,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也逐渐看到在助力IDC节能降碳方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月6日,中科环保在机构调研时表示,垃圾焚烧是绿电供能,解决能耗指标问题,优化智算中心PUE,助力智算中心迈向100%可再生能源的“零碳数据中心”或“低碳数据中心”。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蒸汽可用于制冷环节,替代传统电力驱动的压缩式制冷系统,助力智算中心降低能耗。

 

五、“垃圾焚烧发电+数据中心”模式的能评考量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258号)- 2022年8月15日

链接地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1/16/content_5727196.htm

一、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

(一)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二)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二、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二)绿证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电网提供的基础数据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照项目所发电量核发相应绿证。

四、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一)统筹做好各地能耗双控考核。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

(二)有效衔接地方节能目标任务。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根据“十四五”国家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综合考虑新增可再生能源扣减等因素,科学确定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组织实施。

 

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能耗保障相关要求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4-27)

链接地址:

https://drc.gd.gov.cn/snyj/tzgg/content/post_3270416.html

一、优化数据中心总体布局,加强规划实施引导

统筹考虑全省数据中心规模和算力资源需求,结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统筹集聚区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切实发挥集聚效应。推进及支持珠三角地区现有中高时延数据中心向低时延及边缘计算类业务转型,或向规划集聚区迁移。对于已通过节能审查的数据中心,如果建设地点不在规划集聚区且不同意向规划集聚区转移的数据中心项目能耗由项目所在地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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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物业管理 ■ 零碳园区创建 ■ 节约型机关创建 ■ 绿色工厂评价 ■ 绿色节能改造 ■ 能源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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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中心IDC能效(PUE)测评 ■ 高温相变蓄冷技术研究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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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20-39186910/13925095166——